國家安全與香港:國家安全觀
國家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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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家安全對於國家的生存和發展,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。每個國家都重視國家安全,中國亦一直完善及更新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。
中國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發展
大體上來講,1978至2014年屬於重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,當中修訂了一系列法律,包括傳統維護國家安全法律。直至2014年,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中央國家安全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上,提出了總體國家安全觀重大戰略思想。
2015年7月1日,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》,以法律形式確立了「總體國家安全觀」的指導地位。
這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方向,因為「總體國家安全觀」屬一個「大安全」的理念,以宏觀的角度去闡釋國家安全,「總體國家安全觀」主要概念和內涵可以歸納為五大要素,涵蓋十多個重點領域。
「總體國家安全觀」的五大要素
五大要素分別為:以人民安全為宗旨,以政治安全為根本,以經濟安全為基礎,以軍事、科技、文化、社會安全為保障,以及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。
所謂以人民安全為宗旨,就是要堅持以民爲本,堅持國家安全爲了人民的福祉。
以政治安全為根本,就是堅決維護國家主權不容侵犯,把制度和政權安全放在首位。
以經濟安全為基礎,就是要確保經濟發展不受侵害。
至於以軍事、科技、文化、社會安全為保障,就指要有措施穩固基礎,並提升應對和化解各項安全風險和挑戰的能力。
最後一項,以促進國際安全為依託,指的就是在注重維護本土國家安全利益的同時,亦注重維護共同安全。
「總體國家安全觀」的重點領域
總體國家安全觀涵蓋面十分廣泛,包括十多個重點領域,由傳統安全的政治、國土及軍事安全,到非傳統安全--經濟、文化、社會、科技、網絡、生態、資源、海外利益、生物、太空、深海、極地及核安全。
每年4月15日是國家的「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」,用意就是提升全社會的國家安全意識,同學們要多加留意。